線上
專利
【視訊課程+實體】專利申請權爭訟案例
活動內容
本場次現場開放15位實體學員,即日起報名,非會員報名費$1,000。※請於備註填寫線上出席/實體出席(實體現場將開放15位學員) ,實體地點:台中律師公會會址(403台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218號32樓)講題大綱壹、常見的專利申請權紛爭貳、何謂專利法上的專利申請權參、不同時期的專利申請權歸屬爭議解決機制肆、真正專利申請權人請求取回其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之請求權基礎司法院101年度「智慧財產法律座談會」「民事訴訟類相關議題」提案及研討結果第5號司法院102年度「智慧財產法律座談會」「民事訴訟類相關議題」提案及研討結果第2號伍、探討案例最高法院109台上2155判決(110/5/27)及其下級審判決──真正專利申請權人如何訴請移轉(或應該稱「返還」)系爭專利申請權和(或)專利權?最高法院110台上585判決──真正專利申請權人應依專利法第35條之規定,舉發撤銷冒認專利權並遵期提出另一專利申請案。最高法院110台上3162判決──專利申請權歸屬訴訟之被告得提出專利權客體無效抗辯智商法院111民專訴46判決意旨的疑問──系爭專利係由被告公司向智慧局提出申請,經智慧局核准審定而取得專利權,原告公司既未經智慧局依法公告給予專利權,則其尚未取得系爭專利權,原告公司既非系爭專利之專利權人,自無從認定其所受損害為系爭專利權。陸、最高法院相關判決出爐後,有待解的問題柒、修法建議
活動資訊
-
活動時間113年07月12日14:00(五)~113年07月12日17:00(五)
- 適合對象不限
- 活動網址
-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台中律師公會
- 費用說明NT$1,000
- 聯絡人專利師公會黃小姐
- 聯絡人電話02-2701-1990#12
- 聯絡人電子郵件
- 注意事項(一)、會員請至會員專區登入後辦理報名,以維護您的權益。(二)、本次在職進修課程將採用Cisco Webex Meetings。(三)、非會員報名費NT$1,000請匯入本公會帳戶如下,匯款後請以電郵([email protected])或傳真02-2701-0799提供匯款單據或帳號末5碼,以利核對匯款。 銀 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復興分行 銀行代號:050 戶 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 帳 號:070-12-073873(四)、本專題演講最後報到時間為14:15,如未於預定時間內報到視同未出席。(五)、本課程採計「」採計3小時。(六)、本會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依據「會員在職進修獎勵辦法」登檔造冊3小時予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惠請參與之專利師及專利代理人於課程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後至經濟部智慧財產局E網通入口網站登入查詢。(七)、若臨時不克出席,請於7/9 17:00前,以電郵([email protected])通知本會取消報名。(八)、活動聯絡人: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02-2701-1990分機12 黃小姐,。(九)、本會保留變更活動內容之權利。
關於此活動
無供餐
不適用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講師介紹
- 彭國洋專利師/律師連邦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1.學歷臺灣國立交通大學電信工程研究所碩士臺灣東吳大學法律專業碩士班(榜首)臺灣國立交通大學電信工程工學士2.經歷TWPAA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理事(第四屆)智慧財產爭訟實務委員會主委(現職)發明及新型實務委員(現職)兩岸實務委員會委員企業內部智權委員會委員APAA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台灣總會監事全國律師聯合會 智慧財產權委員會委員理律法律事務所專利暨科技部資深專利師3.現職連邦法律事務所/連邦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合夥人/法律部經理4.專長法律、通訊、電腦軟硬體、半導體、光電、機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