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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1140321

令函日期: 114-03-21
令函案號: 電子郵件1140321
令函要旨:

有關您來信詢問貴出版社與某客戶辦理簽約時,對方簽署合約後係掃描成電子檔,再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傳予貴出版社,是否因其為非紙本合約而仍具合約效力之問題,由於此係涉及民法意思表示契約生效要件問題,屬民法之解釋範疇,尚與著作權法無涉,建議您可洽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電話:02-21910189)或法律實務專業人士諮詢。

  • 發布日期 : 114-03-21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14-04-15
  • 瀏覽人次 :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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