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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著字第11410002900號
令函日期: | 114-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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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函案號: | 智著字第11410002900號 |
令函要旨: | 主旨:有關貴所函詢民國55年至57年間各類著作財產權讓與價格及使用報酬標準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
相關法條 | 法條名稱 | 法條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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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3600 | 著作權法第36條 | 著作財產權得全部或部分讓與他人或與他人共有。 著作財產權之受讓人,在其受讓範圍內,取得著作財產權。著作財產權讓與之範圍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讓與。 |
- 發布日期 : 114-03-07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1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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