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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960824

令函日期: 96-08-24
令函案號: 電子郵件960824
令函要旨: 您所詢問是否可將補習班所發之講義、課本及購自出版社之參考書籍上網拍賣一事,依著作權法第59條之1規定,如您在國內所取得的是著作原件或其合法重製物,是可以以移轉所有權的方法散布之。所以,您將上述書籍上網拍賣,應不致有違法之虞。
  • 發布日期 : 96-08-24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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