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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81)內著字第8124412號
令函日期: | 81-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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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函案號: | 台(81)內著字第8124412號 |
令函要旨: | 台端函請釋示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一項第四款(美術著作)之「美術工藝品」 與「工業產品」之差異性及識別性一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台端八十一年十一月六日(八十一)松著二○一字第二七八七號函 。 二、所詢「美術工藝品」與「工業產品」之差異性及識別性一節,查美術工 藝品係包含於美術之領域內,應用美術技巧以手工製作與實用物品結合而具 有裝飾性價值,可表現思想感情之單一物品之創作,例如手工捏製之陶瓷作 品、手工染織、竹編、草編等均屬之。特質為一品製作,亦即為單一之作品 ,如係以模具製作或機械製造可多量生產者,則屬工業產品,並非著作權法 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之著作,自難認係美術工藝品之美術著作。 |
相關法條 | 法條名稱 | 法條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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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0800 | 著作權法第108條 | (刪除) |
- 發布日期 : 81-11-20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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