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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82)內著字第8223180號
令函日期: | 82-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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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函案號: | 台(82)內著字第8223180號 |
令函要旨: | 有關「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台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簡稱「中華 著作權保護協定」)之確實生效日事,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 貴所八十二年八月三日(八三)辰函字第○八○八三號函。 二、依外交部八月廿四日外(八二)八二三二一八○八號函揭「中美著作權 保護協定」業於本(八十二)年七月十六日由中美雙方代表在美完成正式簽 署。依該協定第二十一條規定:「本協定自正式簽署之日起生效………」, 則上述日期即為本協定之確實生效日。 |
相關法條 | 法條名稱 | 法條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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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0500 | 著作權法第5條 | 本法所稱著作,例示如下: 一、 語文著作。 二、 音樂著作。 三、 戲劇、舞蹈著作。 四、 美術著作。 五、 攝影著作。 六、 圖形著作。 七、 視聽著作。 八、 錄音著作。 九、 建築著作。 十、 電腦程式著作。 前項各款著作例示內容,由主管機關訂定之。 |
- 發布日期 : 82-09-03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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