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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85)內著會發字第8514011號
令函日期: | 85-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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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函案號: | 台(85)內著會發字第8514011號 |
令函要旨: | 台端為代理五騰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證明文件事,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台端八十五年五月十六日(八五)法弘字第61949號函(本 部八十五年八月十六日收文)辦理。 二、按著作權法第十三條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故 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一項所定之著作,如無同法第九條所定不得為著作 權標的之情形者,縱未經登記亦受著作權法保護,即著作權之取得與 著作權之登記無關;故本部受理著作權登記,悉依申請人自行申報之 事實,依著作權法暨其施行細則之規定准駁登記,不作實質審查,登 記事項如發生爭議時,應由當事人自負舉証責任,並由司法機關依著 作權法及具體個案調查事實認定之;是台端函請本會證明五騰股份有 限公司申請「五騰股份有限公司衛浴配件簡介目錄」、「衛浴毛巾掛 架」及「衣物掛架」(攝影著作)(登記號碼:六三七七八、六三八 五三、六三八五四)著作權登記三案與原件之同一性,礙難辦理。有 關「著作權登記之性質」,查本部八十五年三月五日台(八五)內著 字第八五0三六五九號函已有釋明,茲檢附前揭釋函影本乙份,請參 考。 三、復按包括司法、調查單位等政府機關因偵查或執行調查業務需要,函 請本會提供著作權登記(註冊)相關資料者,本會往例係以主動提供 有關業務職掌資訊之方法檢送有關資料,以利查明事實,因此,本案 如係因訴訟之必要,而該司法機關認有瞭解前述著作權登記內容之需 要,台端得聲請該司法機關向本會借調檔案。 |
相關法條 | 法條名稱 | 法條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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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0500 | 著作權法第5條 | 本法所稱著作,例示如下: 一、 語文著作。 二、 音樂著作。 三、 戲劇、舞蹈著作。 四、 美術著作。 五、 攝影著作。 六、 圖形著作。 七、 視聽著作。 八、 錄音著作。 九、 建築著作。 十、 電腦程式著作。 前項各款著作例示內容,由主管機關訂定之。 |
01000600 | 著作權法第6條 | 就原著作改作之創作為衍生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 衍生著作之保護,對原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 |
01000700 | 著作權法第7條 | 就資料之選擇及編排具有創作性者為編輯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 編輯著作之保護,對其所收編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 |
- 發布日期 : 85-08-21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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