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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86)內著會發字第8618248號
令函日期: | 86-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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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函案號: | 台(86)內著會發字第8618248號 |
令函要旨: | 有關台端向教育部申請「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專案」,所完成之「雲海田野 教室戶外教學手冊昆蟲篇」一書,著作權歸屬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台端八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函。 二、按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著作人:指創作著作之人」 ,又「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著作權:指因著作完 成所生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同法第十三條及第三條第一項 第三款著有明文。另法人之受雇人在法人之企劃下完成其職務上之著 作及受聘人在出資人之企劃下完成之著作,其著作人之認定及有關著 作財產權讓與或授權等事項,同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三十六條 及第三十七條均定有明文。 三、復按著作權係屬私權,是台端所詢「雲海田野教室戶外教學手冊昆蟲 篇」其著作權歸屬乙節,緣涉及具體個案事實之認定,請逕依上述規 定自行認定之,如有爭議,應由司法機關依具體個案事實調查認定之 。 四、隨文檢送著作權法暨相關子法乙冊,請參考。 |
相關法條 | 法條名稱 | 法條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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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0500 | 著作權法第5條 | 本法所稱著作,例示如下: 一、 語文著作。 二、 音樂著作。 三、 戲劇、舞蹈著作。 四、 美術著作。 五、 攝影著作。 六、 圖形著作。 七、 視聽著作。 八、 錄音著作。 九、 建築著作。 十、 電腦程式著作。 前項各款著作例示內容,由主管機關訂定之。 |
- 發布日期 : 86-12-26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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