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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87)內著會發字第8705800號
令函日期: | 87-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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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函案號: | 台(87)內著會發字第8705800號 |
令函要旨: | 貴事務所函詢美術著作相關疑義乙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 貴事務所八十七年十月二十八日函辦理。 二、按「著作:指屬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美術著作:包括繪畫、版畫、漫畫、連環圖(卡通)、素描、法書 (書法)、字型繪畫、雕塑、美術工藝品及其他之美術著作。」, 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條第一項各款著作內容例示第 二項第四款已有規定,又本會八十七年十月十四日台(87)內著會發 字第八七○五六一八號函對上述規定亦有釋明,是所詢問題(一)何 謂美術著作乙節,請參考上述規定及解釋。 三、至所詢問題(二)有關美術著作是否包含工業產品乙節,緣工業產品 其真意為何,尚有疑義,故本會未便表示意見;又著作權係屬私權 ,作品是否係屬法定著作,如有疑義時應由司法機關依著作權法之 規定及具體個案調查認定之。另所詢問題(三)、(四),查本部八十 三年三月十八日台(83)內著字第八三○三七九三號函及本會八十六 年六月六日台(86)內著會發字第八六○八○七九號函已有釋示,請 參考上述規定。。 |
- 發布日期 : 87-11-05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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