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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著字第09416005690號
令函日期: | 94-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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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函案號: | 智著字第09416005690號 |
令函要旨: | 主旨:有關KTV業者將伴唱機串連VOD系統是否涉公開傳輸之疑義,詳如說明二,請 查照。 說明: 一、為瞭解KTV業者將伴唱機串連VOD系統是否牽涉公開傳輸之行為,經本局依「視聽歌唱業者就VHS伴唱帶轉錄成VOD之授權第3次協調會」第1點結論,派員於94年11月29日參觀KTV業者將伴唱機(小V)串連VOD系統(大V)之實務運作情形,說明如下: (一)KTV業者之歌曲點播系統係由一個「主控系統」操控4組播放系統(簡稱4機盒),即(1)公播系統(2)VOD系統(3)伴唱機(4)VHS伴唱帶等4組播放系統,主控系統可由電腦螢幕顯示所有房間之播放情形,其他4組播放系統亦各自有其相關之電腦螢幕顯示畫面,前3組播放系統可由電腦系統自動播放,另VHS伴唱帶則須由人工播放。 (二)播放系統運作方式:(1)消費者點歌後,直接由主控系統自動控制4組播放系統中之1組播放。(2)主控系統自動控制原則為依序先選擇VOD系統播放,若VOD系統內無消費者所點播歌曲,再循序轉往伴唱機尋找歌曲播放,如點播歌曲未在VOD系統或伴唱機內,則另由人工挑選VHS伴唱帶播放。至於業者所謂公播系統,係設定於未有消費者點歌情形下,主控系統即自動播放廣告片。此外,KTV業者將每台美華伴唱機連接2個或4個包廂所共用,故共用伴唱機之包廂內,若同時點播須由伴唱機播放之歌曲,則須依序播放,即播放系統設定同一時間只能將訊號傳送給1間包廂播出。 二、依上述VOD播放系統之說明,中游伴唱帶業者所提供伴唱機串連VOD系統之運作方式,如係由主控系統自動分配給伴唱機,且由伴唱機直接播放,而並未將伴唱機之歌曲,傳送至VOD系統播放,則上揭伴唱機串連VOD系統之播放方式,應未涉公開傳輸之行為。另業者之VOD系統內如有未經授權重製之伴唱歌曲,應予刪除,以免涉及侵權之問題。 |
- 發布日期 : 94-12-15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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