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logo

:::

智著字第09500101720號

令函日期: 95-10-23
令函案號: 智著字第09500101720號
令函要旨: 有關 貴部受理「台灣成人影音暨用品協會」申請籌組表示意見一案,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商業司95年10月14日經商三字第09500161230號函檢附 貴部95年10月12日台內社字第09501597481號函辦理。
二、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條例」第2條第1項規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掌理下列事項: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營業秘密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政策、法規、制度之研究、擬訂及執行事項。」依前揭規定,本局非屬影音用品業或影視產業之主管機關,而係智慧財產權之專責機關,爰歉難同意列為該協會籌組設立後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另有關該協會之申請書、章程草案、發起人名冊等文件,本局無意見。
  • 發布日期 : 95-10-23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252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