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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著第09500101930號函
令函日期: | 95-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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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函案號: | 智著第09500101930號函 |
令函要旨: | 有關 貴會收取電腦伴唱機公開演出使用報酬一事,請依說明二查復實務情形,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 貴會95年10月16日聲協楊字第143號函及95年10月20日傳真辦理。 二、貴會前揭第143號函及傳真所示各廠牌電腦伴唱機內重製 貴會管理之錄音著作歌曲數量統計表,目前市場上,點將家、瑞影、金嗓、音霸、弘音、揚聲等廠牌伴唱機並無 貴會管理之錄音著作,惟 貴會張行政組長登訓於本局95年10月3日召開之95年度第3次著作權仲介團體意見交流會議中表示,貴會已向伴唱機出租業者收取公開演出使用報酬,請 查復貴會目前收取之對象是否包括使用上述廠牌之電腦伴唱機公開演出之業者? |
- 發布日期 : 95-11-02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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