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著字第09600032780號
令函日期: | 96-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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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函案號: | 智著字第09600032780號 |
令函要旨: | 主旨:函詢架設網站者使用「BT」客戶端程式印在網路上張貼,上有侵害他人著作物之「BT」檔案連結以供人下載「BT」檔案之行為,是否涉及著作權法之重製疑義一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署96年4月9日中檢惠咸95偵28268字第027967號函。 二、按BT(Bit Torrent)技術之運作原理,是由檔案提供者(播種者)運用BT軟體就其提供之檔案製作成.torrent文件檔(即種子Seed,內含Tracker及得下載檔案之資訊)並將其公布,經其他擁有BT客戶端程式的網友點選該連結後,即得下載該檔案。 三、所詢架設網站者除提供「BT」客戶端程式,網站上有「BT」檔案連結供人下載是否涉及重製一節,茲分述如后: (一)如該種子係網站架設者自行製作(首種)並予以張貼於網站,由於首種之製作需具備完整著作檔案,因而勢必涉及著作之重製行為。 (二)如係網站架設者轉貼其他網友製作之種子或係由其他網友張貼種子至網站者,由於種子本身並不帶有任何著作之成分,僅含有Tracker及其他下載檔案之資訊,因而網站架設者就該轉貼行為原則上不致涉及該種子得下載著作之重製;惟網站架設者如明知種子連結之內容係盜版品或有侵害著作權情事者,則有可能成為侵害重製、公開傳輸權之幫助、教唆或共犯。至實際個案,仍應由司法機關本於職權認定之。 四、另本局校園宣導資料「校園著作百寶箱」網路篇(https://www.tipo.gov.tw/copyright-tw/cp-415-855919-68725-301.html)及本局委託專家學者完成之「網路科技利用新型態之著作權法相關問題研究」(https://www.tipo.gov.tw/copyright-tw/cp-444-856646-5dd0a-301.html)第三章內容,就BT所涉及之著作權內容均有所介紹,敬請 卓參。 |
- 發布日期 : 96-06-11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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