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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970708b
令函日期: | 97-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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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函案號: | 電子郵件970708b |
令函要旨: | 一、所詢「證券商業務員」、「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及「期貨商業務員」等資格測驗,如依您來函所附金管會民意電子信箱回覆函之說明,係分別依「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6條、第5條及「期貨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5條規定辦理,應屬著作權法所稱依法律或命令舉行之考試,該等測驗之「試題」及「其備用試題」(題庫)即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 二、以上說明,請參考著作權法第9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
相關法條 | 法條名稱 | 法條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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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0900 | 著作權法第9條 |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一、 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 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三、 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四、 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五、 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
- 發布日期 : 97-07-08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