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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971202b

令函日期: 97-12-02
令函案號: 電子郵件971202b
令函要旨: 您好:
關於 您所詢的問題,答復如下:
按著作權法(以下稱本法)第10條之1規定:「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故如係他人利用 您料理之原理、方法、或製程等方式,並不構成侵害 您著作財產權。
相關法條 法條名稱 法條條文
01001001 著作權法第10條之1 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
  • 發布日期 : 97-12-02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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