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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著字第09800031140號

令函日期: 98-04-16
令函案號: 智著字第09800031140號
令函要旨: 貴會函詢客車內以數位機上盒之獨立天線接收並播放數位電視節目,涉及音樂著作公開演出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一、復 貴會98年4月10日台協字第980410號函。二、於營業場所以各電視機附屬之數位機上盒獨立天線接收節目訊號,未再經由各類播送系統傳送聲音或影像,僅單純打開電視供乘客收看,依本局歷次解釋係屬「單純開機」之行為,不涉及著作利用亦即既不涉及公開播送,亦不涉及公開演出,無須取得授權。
  • 發布日期 : 98-04-16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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