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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著字第09800052860號
令函日期: | 98-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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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函案號: | 智著字第09800052860號 |
令函要旨: | 有關 台端投訴同心圓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權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 台端98年6月5日投訴書辦理。二、按著作權係屬私權,如認為受有侵害,可透過訴訟、申請調解等方式維護自身權益。大陸地區人民之著作亦受我方著作權法之保護,可依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本局申請調解。有關訴訟進行事宜,非屬本局之業務範圍,請逕洽法院訴訟輔導科、民眾服務中心或相關法律顧問。另智慧財產法院地址經查為:台北縣板橋市縣民大道二段七號三樓、聯絡電話:(02)22726696。有關向本局申請調解事宜,請以書面提出調解申請,並記載當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及本案調解事由、爭議要點,另須繳納規費新台幣5千元。三、又本局已將台端指訴情事轉致同心圓股份有限公司,建請其回應處理本案爭議事項。 |
- 發布日期 : 98-07-03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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