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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980625a
令函日期: | 98-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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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函案號: | 電子郵件980625a |
令函要旨: | 關於 您所詢的問題,答復如下: 一、將他人享有著作財產權之影片(屬視聽著作)重製於網站上,涉及著作權法(下稱本法)中「重製」及「公開傳輸」 他人著作之行為,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授權或同意,始得為之,否則即有可能構成侵害著作財產權之行為,而須負擔民、刑事責任。 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係犯罪行為,任何人皆得告發。您如欲檢舉他人侵害著作權之情事,可檢具事證向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檢舉,檢舉電話:0800-016-597,電子郵件帳號:[email protected],受理或執法單位對檢舉人之資料有保密之責任及義務。另據瞭解,非法影片之網站如係架設於大陸,由於目前兩岸還無查緝侵權之合作協議,我方執法人員尚難查緝架設於大陸之非法網站,詳情可洽保智大隊,併予敘明。 |
- 發布日期 : 98-06-25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