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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980916
令函日期: | 98-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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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函案號: | 電子郵件980916 |
令函要旨: | 一、所謂DVD之公播版或家用版,係廠商依其市場區隔原則,自行將其著作商品分類,並個別訂定其授權使用範圍、時間及地域等。一般「公播版」是指授權視聽著作公開上映之版本,反之,「家用版」係指於非公眾之場合使用之版本。 二、如 貴校所購買之DVD為「公播版」,因「公播版」係著作財產權人授權視聽著作公開上映之版本,故無須另附任何授權文件,即可公開上映該視聽著作。而若購買之DVD為「家用版」,而另附授權書(或似來函所述之公開播映使用證明書或教學資源使用同意書等)之方式,提供 貴校使用家用版DVD公開上映,如該授權書確係由該視聽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所出具(非僅所謂之影片代理商)時,則 貴校得依授權書所載授權利用之時間、地點內公開上映該視聽著作,不會有違反著作權法之問題。因此,建議 貴校應先釐清出具該授權書之人,是否確有授權他人公開上映之權限,以維護自身權益,如仍無法確定,建議宜購買「公播版」之影片,以避免日後發生不必要之法律上爭議。 |
- 發布日期 : 98-09-16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