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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990308a
令函日期: | 99-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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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函案號: | 電子郵件990308a |
令函要旨: | 本局網站上公布的著作權法網路服務提供者民事免責事由及其實施辦法Q&A係對該等法規的說明資料,並非 您所稱的「檢舉處理準則SOP」。又前述法規並非課予ISP業者或著作權人相關義務或權利,而是明文規定,ISP在符合相關要件(包含依權利人的「通知」將侵權內容移除的作為)的情形下,對於其使用者利用其經營網路實施的網路侵權行為,所可能產生的民事上共同侵權責任,可以免責的機制。因此,著作權人在發現ISP經營的網路上有侵害其權利的內容時,可以選擇向ISP發送通知要求移除,也可以選擇採取訴訟途徑追究侵權行為,此為著作權人的選擇自由,在法規上並未予以干涉。 |
- 發布日期 : 99-03-08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