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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990726c

令函日期: 99-07-26
令函案號: 電子郵件990726c
令函要旨: 按如果A君、B君僅是單純提供MLB官方網站及其影片網址,藉由網站連結之方式,使其他網友可透過該網頁或網頁提供之播放器進入MLB官方網站瀏覽MLB影片,而未將影片內容重製成自己網頁內容之一部分時,則不涉及重製著作內容之行為,不會構成重製權之侵害。又A君、B君僅係單純提供影片連結,並非實際公開傳輸之行為人,如該影片係屬合法公開傳輸者,自亦無侵害公開傳輸權之問題。
  • 發布日期 : 99-07-26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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