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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991020a

令函日期: 99-10-20
令函案號: 電子郵件991020a
令函要旨: 一、按氣象觀測相關儀器設備本身不屬著作權保護之標的,拍攝中央氣象局展示場內氣象觀測相關儀器設備(不包括中央氣象局為解說該等儀器設備所製作之圖示或文字說明),無違反著作權法(下稱本法)之規定。又拍攝儀器設備所得之照片如具原創性,則會受本法保護,享有著作權,使用自行拍攝的照片,係正當行使自己所享有之著作財產權,不須取得中央氣象局的授權。
二、又中央氣象局基於場地管理單位或主辦單位之地位,若有禁止觀眾於展示場內攝影之措施,係屬該局為維護現場秩序之行政管理行為,該等管理行為與著作權無涉,併予敘明。
  • 發布日期 : 99-10-20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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