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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1000624b

令函日期: 100-06-24
令函案號: 電子郵件1000624b
令函要旨: 有關 您詢問的問題,答覆如下:
一、關於所詢「跳舞時代」歌詞著作財產權歸屬一事,本局並相關資料,建議 貴公司可透過各集體管理團體協助查詢,或可向台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MPA) (http://www.mpa-taipei.org.tw/Contact/)洽詢。
二、若您仍無法查得著作財產權人,致生因著作財產權人不明無法取得授權時,您可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向本局申請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詳情可參見本局網站「申請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相關申請規定(www1.tipo.gov.tw,路徑:首頁/著作權/著作權法規資訊/申請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
三、以上說明,請參考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4條之規定。
  • 發布日期 : 100-06-24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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