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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1000817c
令函日期: | 100-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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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函案號: | 電子郵件1000817c |
令函要旨: | 有關 您所詢問的問題,本組答復如下: 所詢有關室內裝修潢設計3D透視圖如符合著作權保護,究屬美術著作或圖形著作?或建築著作之疑義,按室內設計圖,係屬本法所保護之「圖形著作」,將該室內設計圖轉成實物是否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一節,若其係依圖形著作標示之尺寸、規格或結構圖等,以按圖施工之方法將著作表現之概念製成立體物者,係屬「實施」之行為,並非該圖形著作之重製,即不會涉及著作財產權之利用行為。 |
- 發布日期 : 100-08-17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