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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1000818
令函日期: | 100-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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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函案號: | 電子郵件1000818 |
令函要旨: | 有關 您詢問的問題,答覆如下: 一、 本局指定三家音樂著作著作權集管團體(MUST、MCAT及TMCS)電腦伴唱機公開演出共同使用報酬率(即所稱三合一公開演出授權)之完成期限為101年2月10日,但如被指定的集管團體提前完成,即可公告並於30日後開始實施;如期限屆至仍未完成,集管團體可繼續協商或向智慧局申請決定,本項共同使用報酬率即會延後實施,故不一定從明年2月10日開始實施。如完成期限屆至(即101年2月10日),集管團體仍未訂定完成共同使用報酬率,利用人仍有向個別集管團體協商付費之義務,惟利用人得以書面向集管團體要求其訂定共同使用報酬率,則於訂定完成前,該項利用行為可免除刑事責任。 二、 因此,所詢為因應三合一公開演出授權而欲申請半年之授權一節,由於集管團體就卡拉OK之概括授權,原則上以年度為單位,且未來實施共同使用報酬率之日期尚未確定,如擔心與個別集管團體所簽定之授權契約期間與未來簽定之共同使用報酬率之授權契約期間重疊,而產生重複付費之情形,可於未來共同使用報酬率實施後,就重複付費之部分向集管團體辦理退費,又由於著作權之授權係一私契約關係,利用人與集管團體亦可就此一問題協商其他處理方式。 三、 又本局【著作權資料檢索系統】已上載本局網站公開供各界參考,其中包括有著作權法專責機關歷年所作法令解釋,歡迎檢索參考。 |
- 發布日期 : 100-08-18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