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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1001214b

令函日期: 100-12-14
令函案號: 電子郵件1001214b
令函要旨: 關於 您所詢的問題,答復如下:
來函所詢欲將收藏之畫作印製於年曆上致贈親友之行為,應取得畫作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始得為之,若未取得畫作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縱使整本年曆記事本中的每個畫作圖片,都有創作者姓名及來源的說明,仍會涉及著作權之侵害,如權利人追究,須負擔民、刑事責任。
  • 發布日期 : 100-12-14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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