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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1010912
令函日期: | 101-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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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函案號: | 電子郵件1010912 |
令函要旨: | 有關 您詢問的問題,答覆如下: 一、 國旗歌之作詞者為戴傳賢先生(1891-1949),作曲者為黃自先生(1904-1938),兩人死亡均已超過50年,故國旗歌之詞、曲均已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可自由利用,惟您所搜尋到的國旗歌如係經過他人另行編曲等改作後之版本,則使用時仍須取得改作者的授權;另有關錄音著作部分,如您所搜尋到的國旗歌之錄音版本已公開發表超過50年,亦因超過保護期限而無須取得授權,如未超過50年,則仍應洽該版本之錄音著作權人(通常為唱片公司)取得授權。 二、 又本局【著作權資料檢索系統】已上載本局網站公開供各界參考,其中包括有著作權法專責機關歷年所作法令解釋,歡迎檢索參考。 |
- 發布日期 : 101-09-12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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