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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著字第10100090480號

令函日期: 101-10-30
令函案號: 智著字第10100090480號
令函要旨: 主旨:貴署函詢按服裝設計圖製作衣服之著作權疑義一案,復如說明,
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署101年10月25日中檢輝帝101偵續303字第113715號函。
二、服裝設計圖若具有原創性及創作性,得為著作權法所稱之「圖
形著作」,於該設計圖完成時,即取得其著作權,而受著作權
法的保護。至於依該設計圖標示之尺寸、比例製成之衣服,屬
「實施」行為,並不涉及著作權法所稱「重製」或「改作」等
行為。至個案情形究屬重製、改作抑或實施等情形,仍應由司
法機關依具體情形個案認定。
  • 發布日期 : 101-10-30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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