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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1020614

令函日期: 102-06-14
令函案號: 電子郵件1020614
令函要旨:

您好! 關於 您所詢問題,本組答覆如下: 一、所詢「於網路上進行圖文轉載」是否違反著作權法,以及有無合理使用之適用一節,由於圖片(美術著作或攝影著作)、文章(語文著作),皆為受本法保護之著作,因而將他人享有著作財產權之圖片在網路上任意轉載,均將涉及「重製」及「公開傳輸」之利用行為,除有合理使用之情形外(參考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 二、另有關網路上利用他人著作,何種情況符合合理使用規定之適用,可參考本局「校園著作權百寶箱」(路徑:首頁>認識著作權>著作權知識+>校園著作權>校園著作權百寶箱 )中之相關論述(如附檔),建議您在進行轉載時,如不確定是否為合理使用,仍應盡力取得授權或同意,如果找不到原著取得授權,則應避免轉載他人圖片與文章,避免觸法之風險;至於網友的留言或評論,如果符合著作的要件(具有創意性及原創性),則屬於受保護的語文著作,轉載一樣涉及「重製」及「公開傳輸」之利用著作行為,如說明一。

  • 發布日期 : 102-06-14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9-03-26
  • 瀏覽人次 :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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