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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著字第10200104760號
令函日期: | 102-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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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函案號: | 智著字第10200104760號 |
令函要旨: | 主旨:貴署函詢有關彰化縣政府要求所屬教師上傳評量試題,是否違 反著作權相關規定一事,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署102年12月2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132243號函。 二、所詢評量試題,如屬依法令所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如:各級 學校舉行之期中、期末考試,或國民中、小學依「國民中小學 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實施之評量所使用試題),因該等試題依 著作權法第9條第1項第5款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任何 人得不經出題者授權而自由利用之。至於非屬依法令舉行之考 試試題,欲將其上傳網路,則涉及重製及公開傳輸之行為,須 經試題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始得為之。 |
- 發布日期 : 102-12-27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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