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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著字第10200104760號

令函日期: 102-12-27
令函案號: 智著字第10200104760號
令函要旨: 主旨:貴署函詢有關彰化縣政府要求所屬教師上傳評量試題,是否違
反著作權相關規定一事,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署102年12月2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132243號函。
二、所詢評量試題,如屬依法令所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如:各級
學校舉行之期中、期末考試,或國民中、小學依「國民中小學
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實施之評量所使用試題),因該等試題依
著作權法第9條第1項第5款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任何
人得不經出題者授權而自由利用之。至於非屬依法令舉行之考
試試題,欲將其上傳網路,則涉及重製及公開傳輸之行為,須
經試題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始得為之。
  • 發布日期 : 102-12-27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3-01-03
  • 瀏覽人次 :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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