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子郵件1030626
令函日期: | 103-06-26 |
---|---|
令函案號: | 電子郵件1030626 |
令函要旨: | 一、查「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係依據前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現為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經本局於88年1月20日許可設立,並由著作財產權人所組成的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為其會員管理音樂著作(詞、曲)之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傳輸等權利,關於該會之相關資料,您可至本局「現有集體管理團體專區」(路徑:首頁>主題專區>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現有集體管理團體)或逕上該會網站查詢(http://www.must.org.tw/)。 二、復按MÜST現為「國際藝創家聯會(CISAC)」旗下之會員,與其他CISAC會員之外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相互簽有授權協議(目前有34個國家),於所屬國家或區域辦理對外授權彼此管理範圍之音樂著作,亦即MÜST可以代表上述國家之集管團體在我國進行著作權之授權,包括日本、美國等簽訂互惠協定之姐妹會會員所管理之著作在內,此部份應無疑義。 三、至於MÜST如何分配使用報酬予國外權利人一節,按該會使用報酬分配方法第7條第3項已有說明:「本會對於海外聯會會員音樂著作使用報酬之分配,是依據此音樂著作原屬之聯會所提供符合國際藝創家聯會 (簡稱CISAC)所訂定各種條件之資料進行分配。」惟由於著作財產權之授權利用,係屬私權契約關係,因此具體情形本局並無相關資料可提供,尚請見諒。 |
- 發布日期 : 103-06-26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9-03-26
- 瀏覽人次 : 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