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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著字第10300039120號

令函日期: 103-06-04
令函案號: 智著字第10300039120號
令函要旨: 主旨:貴公司函詢主機代管服務業者之法律責任一案,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公司103年5月26日普雷威(法諮)字第1030526-01號函。
二、按著作財產權人對其著作權被侵害,依著作權法規定,得對該侵權之行為人提起民、刑事訴訟,主張其權利;至於其他人是否構成行為之幫助、間接侵害等情,需俟個案具體事實,由司法機關予以認定,合先說明。
三、所詢有關主機代管服務業者有無協助權利人之義務、明知其客戶從事違法侵權行為仍繼續提供服務是否可能成為侵害著作財產權的共同正犯或幫助犯,而有負共同侵權責任等問題,均係具體個案之法律適用問題,需由司法機關依具體個案調查事實並予認定。
  • 發布日期 : 103-06-04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3-07-18
  • 瀏覽人次 :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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