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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1030925b

令函日期: 103-09-25
令函案號: 電子郵件1030925b
令函要旨: 一、將影片上傳至Youtube,已涉及「重製」、「公開傳輸」等他人著作之利用行為,行為人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之情形外,應取得各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得為之。
二、據我們了解,Youtube所創設的影音平台,除了可提供網友上傳自行拍攝之影片外,亦透過廣告分紅之方式,與許多影片代理商等著作財產權人合作,鼓勵該等影片之著作財產權人上傳完整之影片,供網友透過該網站所提供之服務進行觀看,此即一般所稱之「官方頻道」。因上述行為,均為著作財產權人所自行提供,屬正當權利行使之範圍,故不會有侵害著作權之問題。
三、惟上傳影片至Youtube之網友眾多,仍不排除少部分網友上傳非法影片至該網站。此時著作財產權人可依我國於著作權法第6章之1「網路服務提供者之民事免責事由」條文(第90條之4至第90條之12)有規定,向Youtube提出侵權通知,要求其將非法上傳之影片迅速下架,以迅速維護其正當權益。
四、若一般民眾僅單純上網瀏覽Youtube網站上的影片,並不生侵害著作財產權的問題,除非將該影片以下載(重製)或公開傳輸方式再傳輸給他人(例如使用P2P軟體),才有可能涉及侵害著作財產權人的行為。
五、至於文中所提之影片是否構成侵害著作權?屬於事實認定問題,如有發生爭議,仍應由司法機關依具體個案調查認定之。
  • 發布日期 : 103-09-25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3-10-06
  • 瀏覽人次 :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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