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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1031225
令函日期: | 103-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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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函案號: | 電子郵件1031225 |
令函要旨: | 「創用 CC」授權條款,係著作財產權人就享有之著作財產權,授權利用人依授權之內容利用其著作,所詢「創用 CC」如何標示於自行創作之圖片一節,除將選擇適用之授權條款與標記置於圖片中,也可置於圖片旁或放置圖片之網頁頁面。又台灣版「創用 CC」計畫係由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負責建置執行,本局僅基於智慧財產權主管機關之立場協助推廣,是有關「創用 CC」詳細的法律規範及實務建置作業,仍宜請逕洽中研院資訊所(網址:http://creativecommons.org.tw/faq,電話:(02)2788-3799 轉 1307)。 |
- 發布日期 : 103-12-25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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