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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1040331

令函日期: 104-03-31
令函案號: 電子郵件1040331
令函要旨: 按「創用CC」授權條款係著作財產權人就其享有之著作財產權,免費授權利用人依授權之內容利用其著作,所詢欲參照台灣創用CC網站搜尋到的Hello Kitty圖片貼鑽於客人手機殼上,由於您的利用行為涉及向客人收費,應屬商業性用途,建議先確認所欲利用之「創用CC」圖片的授權範圍,是否允許商業用途為宜,如非屬各該圖片所標示的授權條款運用的授權範圍,仍應徵得該美術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得為之,否則會有侵權的疑慮。另我國「創用 CC」之相關資訊,可參閱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建置之「創用 CC」網站(網址:http://creativecommons.org.tw/)。
  • 發布日期 : 104-03-31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4-04-07
  • 瀏覽人次 :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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