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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1050215b

令函日期: 105-02-15
令函案號: 電子郵件1050215b
令函要旨: 所詢本局網站提供之「教育宣導廣告」海報及影音資訊,均已於網頁授權公眾利用,任何人不限時間及地域,得以非營利之方式以重製、公開傳輸或其他方式用於著作權宣導,惟利用時不得變更原有內容,並須註明出處(請參照教育宣導廣告網頁之創用CC宣告)。
  • 發布日期 : 105-02-15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5-03-02
  • 瀏覽人次 :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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