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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1050303b

令函日期: 105-03-03
令函案號: 電子郵件1050303b
令函要旨: 一、因著作權保護係採「屬地主義」,即我國人民著作在大陸地區被侵害,需依據當地之法律規定進行保護,因此所詢自己創作文章和圖片遭大陸網站盜用一事,建議可先向該侵權網站管理者發出通知,請其先將侵權文章和圖片移除下架以停止損害發生,或逕依大陸相關法令向大陸執法部門(地方版權局、國家版權局)投訴,或舉報(網路舉報路徑:http://www.shdf.gov.cn中國掃黃打非網),以維護自身權益。
二、此外,99年9月兩岸已簽署「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協助國人解決在大陸地區面臨的智慧財產權的問題。權利人依照大陸相關法令提起救濟的過程中,遇到不合理對待或其他困難,可向本局反應,維護我國民眾在大陸地區之正當權益。因此,如您向大陸方面進行投訴並經立案後,仍無處理結果之情形,即可向本局反應尋求解決。相關資訊請參考本局「兩岸著作權協處制度說明」(路徑:首頁 > 國際事務 > 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 > 兩岸智慧財產權執法協處專區)。
  • 發布日期 : 105-03-03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5-04-01
  • 瀏覽人次 :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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