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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1050812b

令函日期: 105-09-06
令函案號: 電子郵件1050812b
令函要旨: 一、目前著作權採創作保護主義,於創作完成即享有著作權,無須登記,也不須經過任何審查程序,先予說明。
  • 發布日期 : 105-09-06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5-09-06
  • 瀏覽人次 :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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