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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1060302b

令函日期: 106-04-07
令函案號: 電子郵件1060302b
令函要旨: 一、為倡導大專校院使用正版教科書,不非法影印書籍、教材,本局曾於93年起輔導43所大學校院之校園書店設立二手教科書交流專區,並於94年至98年委外建置「校園二手教科書網」,提供全國大專校院學生跨校進行二手教科書交流。
二、自99年度起,由於二手教科書平台制度化之建置已納入教育部「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之學校應辦事項,經查目前各大專校院均設有二手教科書線上交流平台,為避免資源重複,本局不再續辦二手教科書交流機制,惟為加強宣導校園尊重著作權觀念,本局仍於大專校院每學期開學前函請各校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勿非法影印,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
三、感謝您對著作權事務之關心,未來本局仍會持續加強校園宣導,積極協助學生建立正確之著作權觀念。
  • 發布日期 : 106-04-07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6-04-07
  • 瀏覽人次 :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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