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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1060504
令函日期: | 106-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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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函案號: | 電子郵件1060504 |
令函要旨: | 一、徵文活動的法律性質是類似民法的懸賞廣告或優等懸賞廣告,主辦單位所發布的活動辦法是「要約」,參加人提供作品參與比賽的行為是「承諾」,要約和承諾合致,契約即成立,雙方均受「契約」的拘束。 二、所詢徵文活動辦法,係屬前述民事要約承諾之法律關係,在活動或比賽辦法中如已明確約定著作權的歸屬或授權利用的範圍,則雙方受其拘束,無須再另訂授權契約。惟主辦單位另欲取得原活動辦法授權利用範圍以外之利用,始須另外簽訂授權合約,以避免爭議,併予敘明。 |
- 發布日期 : 106-06-06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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