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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1070327

令函日期: 107-03-27
令函案號: 電子郵件1070327
令函要旨: 據瞭解,YouTube服務條款有所謂「標準授權條款」,是指上傳者同意YouTube及其使用者將其上傳影片作約定授權範圍內之利用,又依該條款第6條之規定,影片上傳者應同意就其上傳影片內容取得必要範圍之權利或授權。有關所詢標註「標準YouTube授權」影片之上傳者是否即為影片著作權人,以及是否擁有該影片之完整權利一節,依前述說明,仍應視個案情形而定,尚難一概而論,詳細情形建議您可向YouTube平台進一步確認釐清。
  • 發布日期 : 107-03-27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7-04-09
  • 瀏覽人次 : 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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