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logo

:::

電子郵件1070511b

令函日期: 107-05-11
令函案號: 電子郵件1070511b
令函要旨: 一、經查Youtube之使用者條款(中、英)第4條A款:「未經Youtube事先書面授權,您同意不得將服務或內容的任何部分以任何媒介散布(distribute in any medium),除非Youtube同意通過服務提供的功能(例如嵌入式播放器)開放了該散布方式。」、及第5條B款後段:「您不得複製、重製、提供網上訪問或電子方式傳送、出版、改編、發佈、傳送、廣播、顯示、出售、許可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未經YouTube或內容授權人的事先書面許可,將內容用於其他目的。對服務和內容未明確授予的權利,YouTube及內容授權人予以保留。」所詢「提供特定設備播放Youtube之即時電視(非下載播放)」之行為,是否符合上開使用條款之規定,建議您進一步向Youtube洽詢,避免涉及違反契約之民事責任,甚至涉及著作權侵權之問題。
二、此外,於營業場所主動播放YouTube節目供顧客聆賞(例如將Youtube網路平台上之同步或非同步之影音內容連結至營業場所之電視),仍可能涉及將著作內容提供給公眾之著作財產權利用行為,併提醒注意。
三、因著作權屬於私權,有關著作利用有無構成侵害?侵害行為人為何人?如於個案中發生爭議,均應由司法機關於具體個案調查事實認定之。
  • 發布日期 : 107-05-11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7-06-06
  • 瀏覽人次 : 361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