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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著字第10900018580號
令函日期: | 109-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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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函案號: | 智著字第10900018580號 |
令函要旨: | 主旨:有關貴公所詢問「2019台三明珠梅山亮起來活動」及長照中心等相關活動是否符合著作權法第55條合理使用之適用範圍,如說明,請查照。 |
- 發布日期 : 109-04-09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9-07-01
- 瀏覽人次 : 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