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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1100511

令函日期: 110-05-11
令函案號: 電子郵件1100511
令函要旨:

經查7-11網頁有關「廢光碟片回收」之問答說明:「問:廢棄的盜版光碟拿去回收,會有違法的問題存在嗎?答:7-11回收的是廢棄的光碟片,回收後交由處理商進行破壞處理,並無違法的問題」,故所詢將廢光碟片送至超商回收變現成商品使用金,如光碟片確經超商交由處理商銷毀,因不涉及盜版光碟之重製與散布行為,尚無違法之疑慮

  • 發布日期 : 110-05-11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10-06-07
  • 瀏覽人次 : 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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