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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1110216
令函日期: | 111-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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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函案號: | 電子郵件1110216 |
令函要旨: | 有關您所詢進口之熊造型飲料瓶是否違反著作權法一案,說明如下:
又有關所附飲料瓶與「熊造型」間是否構成抄襲(我國法院實務上會以被告是否曾「接觸」過原告的著作、以及原被告兩著作間是否有「實質近似」進行判斷有無構成抄襲)?以上問題如有爭議,應由司法機關依當事人之舉證及調查具體個案事實認定之,併予敘明。 |
- 發布日期 : 111-02-16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1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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