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子郵件1110829d
令函日期: | 111-08-29 |
---|---|
令函案號: | 電子郵件1110829d |
令函要旨: | 有關教師甄選試題之著作權問題,說明如下:
一、 按著作權法第9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備用試題,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因此,所詢公立與私立高中教師甄選如係依教育相關法令所舉辦之考試者,其試題依前述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任何人均得利用之,包括將該等試題之題目上網供人查閱,尚不生著作權侵權問題。惟所詢各類考試情形是否屬於依教育相關法令舉辦(例如所附教育部國教署函之說明,是否包含私立學校所得適用之法令)?仍建議洽詢主管機關教育部之意見。 |
- 發布日期 : 111-08-29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11-09-07
- 瀏覽人次 : 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