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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1131218

令函日期: 113-12-18
令函案號: 電子郵件1131218
令函要旨:

一、 所詢為在網路販賣商品拍攝海報(美術或攝影著作)上傳網路是否侵權一節,因該等行為係涉及「重製」及「公開傳輸」等著作利用行為,如您已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自得於授權範圍內利用,不會有侵權之疑慮。

二、 由於著作權屬於私權,如有爭議,仍須由司法機關依具體個案事實調查判斷之。                 

  • 發布日期 : 113-12-18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14-01-10
  • 瀏覽人次 :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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