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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1131226

令函日期: 113-12-26
令函案號: 電子郵件1131226
令函要旨:

有關您詢問夾娃娃機之港版商品是否為盜版及可否提出檢舉一事,本局答復如下:

一、首先,如欲檢舉疑似盜版商品,可親至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各地方警察機關或派出所報案(詳情請洽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電話0800-016597)。惟侵害著作權原則上屬於告訴乃論之罪,仍需由該著作財產權人依法提起告訴,司法機關才會進行審理,權利人如未提出告訴,檢調單位亦無法續追其刑責。

二、至於所詢夾娃娃機內之特定商品是否為正版商品,涉及事實認定問題,如有爭議,應由司法機關依具體個案事實認定。

  • 發布日期 : 113-12-26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14-01-10
  • 瀏覽人次 :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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