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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條

法條號碼: 01002000
法條名稱: 著作權法第20條
中文條文: 未公開發表之著作原件及其著作財產權,除作為買賣之標的或經本人允諾者外,不得作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相關解釋令函 令函日期
電子郵件1000915a 民國100年9月15日
電子郵件981211b 民國98年12月11日
  • 發布日期 : 102-02-25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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