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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享溫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公開演出-KTV概括授權-營利性之利用」使用報酬率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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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享溫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公開演出-KTV概括授權-營利性之利用」使用報酬率一案。

依據:享溫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14年1月22日使用報酬率審議申請書及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25條第2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享溫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TMCA「公開演出-KTV概括授權-營利性之利用」使用報酬率,其費率為「以包廂數計算:每年每間包廂3,675元(含稅)計算」。

二、本件享溫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如附件。

三、對本公告申請案內容有相同利用情形之利用人如欲參加本案,請備具書面理由及相關資料寄送本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樓)表明參加申請審議之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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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 114-02-08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14-02-08
  • 瀏覽人次 :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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